(一)贯彻实施国家外商投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外商投资、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搜集、整理和论证,组织参加国家和省市的重点招商活动,组织全县的重点对外招商活动;负责对外商投资项目的报批;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县相关单位招商引资、外经贸目标任务的考核;负责转报需省市外经贸部门审批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事项。
(三)负责对全县贸易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负责对全县出口创汇重点企业、重点商品出口基地进行跟踪管理服务。
(四)负责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以及项目咨询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各类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申报、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