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9个内设机构。
(一)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财务、保密、档案、信息、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后勤服务、综合统计和制度建设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人事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考评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工程项目资金拨付和基建财务管理,审核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股
组织编制城镇体系规划和县城详细规划;指导城镇规划设计工作;拟订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园林绿化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办理城镇规划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规划验收工作;指导市政公用事业(市政道路、桥梁、垃圾处理、亮化、燃气)建设管理;负责城乡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查上报工作;参与县城总体规划、城乡抗震防灾、城乡给水排水、城乡供电、通讯、有线电视、城市公共交通、城乡防治泥石流、滑坡、城市园林绿化、燃气、消防、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等专业规划的编制和审查报批,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国土区域规划;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和可行性研究。
(三)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股(抗震设防办公室)
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行业发展、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建筑施工机械备案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商品混凝土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企业、建设工程检测机构的资质认证和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建筑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负责对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进行审查、注册登记和管理;拟订规范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分级管理限额内建设工程报建和招投标活动;负责县级评标专家资格审查、专家库建设和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调解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纠纷,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监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拟订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参与震灾调查评估和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及建筑节能审查工作。
(四)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股
拟订监管房地产市场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资质管理;负责房屋产权产籍、危房鉴定工作;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拆迁、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物业管理,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查和申报工作;监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
(五)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股
指导乡镇集镇和村庄的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村镇居民建房通用设计图推广工作;拟订危旧房改造工程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农村住房建设、房屋和公用基础设施设计与施工;指导乡镇村镇建设“一书两证”办理工作;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及绿化工作;参与组织试点小城镇建设;负责指导乡镇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
(六)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管理股
拟订城镇住房建设、住房保障的相关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镇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国家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承担住房保障总体规划、制度建设、政策研究和综合协调等职责;负责开展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档案;负责规范保障性住房保障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的管理,建立健全申请、审核和公示办法,完善轮候制度和健全退出机制;负责确定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对象、家庭低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和住房保障面积标准;负责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和统计制度。
(七)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额编制管理股
负责建设工程标准化管理。对持有概预算资格证人员执行定额情况进行检查和培训;负责工程建设材料设备价格信息收集和发布;负责对招标投标合同价管理,调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负责建设工程造价中介机构资质和执业人员资格管理。
(八)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受双柏县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行政综合执法计划;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监督管理城镇建设、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美化、亮化、市容市貌,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九)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股
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和建设安全生产监管。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和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监督管理进入施工现场防护用品、安全设施和垂直运输设备等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管理,对事故隐患和危险源提出整改意见和监控措施;负责审查建筑业企业《安全资格证书》;组织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协调建筑施工企业参与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参与建筑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