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州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办公室,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2名,主任可配备副处级。
(二)台州市节能监察中心,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1名。
(三)台州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5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1名。
(四)台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5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1名。
(五)台州市经济委员会培训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1名。
(六)台州市工业供销经理部,为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编制由10名减为4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1名。
(七)台州市锅炉检修队,为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编制由23名减为5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