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麦达斯”成为我国轨道车辆结构用铝合金型材的中国名牌产品。“麦达斯”注册商标,经过近10年的长期使用和大量的宣传工作,已成为事实上被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驰名商标。近十年来,吉林麦达斯铝业有限公司的成功发展改写了我国不能生产轨道车辆结构铝合金型材的历史,为我国的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回报我国和辽源市委、市政府对该企业发展的扶持帮助,2009年4月12日该公司的控股公司“麦达斯控股(HK1021)“董事会决定,将“麦达斯”注册商标专用权留驻于吉林省辽源市,并已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备案。
“麦达斯”商标2010年荣获中国驰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