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周口市委、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周发[2001]21号),设置周口市水利局。周口市水利局设8个职能科(室)和老干部科。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各科(室)工作,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政务信息、保密、保卫、综合统计、信访工作和重大会议筹备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
(二)计划基建科
组织编制全市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城市防洪规划和专项水利规划;负责制订跨县市区的水量分配方案和水中长期供求规划;负责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立项、申报工作;审批市管项目;制订全市水利投资年度计划;组织协调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和验收;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质量监督、造价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行业规程、规范、技术标准,拟定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规章制度;主管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三)水政水资源科(周口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负责拟定全市水利法制建设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及改革方案;实施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承办部门间和县市区重大水事纠纷协调的有关工作;承办市水利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普法教育工作;承办水资源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负责城市规划区凿井审批;组织全市水资源调查评价: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和跨县市区间水量分配方案: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审查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城市供水水源规划;负责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供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负责水利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组织编发周口市水资源公报;指导全市水利公安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
筹措管理全市水利资金并监督使用情况;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政策,协调、指导全市水利价格收费工作;指导全市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和市水利经营工作;负责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及水利行业的内部审计工作。
(五)人事科教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和机构编制工作和科技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水利系统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归口管理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承办较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
(六)工程管理科
负责河道及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大中型水闸的调度和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河道及行洪区、滞洪区等水域、岸线以及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负责河道及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行业管理;负责大、中型河道的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指导城市防洪工作;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管理;指导水域的综合治理、开发利用及水利旅游、河道养殖和水利行业的供水工作。
(七)农村水利科
组织编制全市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及农村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农用水井凿井管理;指导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改革;指导农田排水、灌溉和引水工作。
(八)老干部科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老干部管理与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