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件运转、信息宣传、内部督查、会务、安全保卫、保密、机要、档案、财务、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等政务事务性工作。
(二)信访与安全科。负责系统内信访事项的接待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化解和稳控工作。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承担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工作。
(三)政策法制科。组织研究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政策建议,制定贯彻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具体实施意见。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起草。负责机关依法行政日常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法治宣传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负责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审核、管理和监督运行工作。负责指导、规范和监督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四)经济运行科。承担全市工业运行日常监测和分析工作,发布预测预警信息,组织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承担工业运行中的煤电油运(铁路运力)综合协调工作。
(五)投资规划科。提出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属于自治区及以上工业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项目,备案权限内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产业政策落实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工业重点项目建设,组织推动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建设。
(六)工业园区管理科。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办理工业园区设立、升级、扩区、调位等有关工作。指导重点工业园区建设,承担工业园区运行监测、考核评价等工作。
(七)原材料工业科。负责石油化工、煤化工、冶金、建材工业行业管理。研究拟订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宣传、贯彻国家及自治区原材料工业准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
(八)盐业管理科。依法履行全市食盐行业监管职责。研究制定食盐供应应急预案,承担全市食盐储备监管工作。推动全市盐业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九)民爆科。承担全市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环节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推进民爆行业的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
(十)装备和消费品工业科。承担装备制造业和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消费品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智能制造发展,推进技术装备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承担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相关工作。
(十一)电力科。监测分析全市电力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协调处理全市电力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拟订全市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电力行业运行安全和电力技术监督工作。研究拟定全市电力市场建设方案,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依法开展全市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电力法律法规执行情况,配合能源、应急部门做好各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工业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十二)煤炭运行科。负责全市煤矿建设和生产能力秩序监管工作。负责全市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工作。负责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协调解决煤炭供应中的问题。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经济运行监测,承担煤炭行业统计分析、监测预警等工作。
(十三)节能与综合利用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和自愿型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指导推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产业发展。
(十四)科技电子科。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质量、标准化、知识产权、品牌建设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参与工业行业技术规范的实施工作。负责电子制造业行业管理。
(十五)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科。拟订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工业领域的信息化及信息安全、电子商务、电子认证工作。指导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应用。组织实施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项目。指导全市通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融合发展。协调全市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共建及网络资源共建共享。
(十六)大数据发展管理科。负责拟定全市大数据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统筹全市数据资源,制定考核体系并组织考核。引导大数据在各领域内的应用。拟定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推动全市信息数据资源共享。
(十七)工业中小企业科。负责工业中小企业发展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指导工业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工业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组织、指导全市工业中小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调工业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相关工作。
设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群团等工作。
离退休人员管理科(对外加挂呼伦贝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本部门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