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职责
1、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工作关系,制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起草有关文件、报告;
2、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信访保密、卫生、计划生育、户口、综合治理、文明创建、文印及有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3、 管理人事、劳动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政治理论学习;
4、 负责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安全保卫,对外联络接待、综合调研、政务督查及反馈工作;
5、 指导并输行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6、 负责局机关车辆管理、印章管理、负责劳动、工资、人事、组织统计工作;
7、 负责制定本局年度法制工作计划、措施和执法责任制方案,并组织实施;
8、 承办本局直接受理的行政案件;
9、 负责全县房地产及房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审计股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财经政策和有关法规,制定本局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2、 编制本局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财务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 负责局机关财务收支预决算工作,编报、汇总财务报表,按季、年度提供局财务分析报告;
4、 参与制定全局经济考核指标,监督、检查本系统的财务预决算工作;
5、 统筹管理全局预算外资金、专项资金;
6、 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及其局属单位的财务监督审计工作;
7、 实施局系统年度常规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
8、 负责局机关日常会计核算,移交会计档案;
9、 组织全系统会计人员的培训、考核,落实财务会计的改革措施。
住宅与房是产业股(执法检察队)
1、研究制定本县房地产行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房地产开发管理与开发企业资质的管理;
3、制定本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廉租房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4、指导、督查、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房权产籍管理。负责处理相关房地产纠纷。落实私房政策;
5、负责全县房地产评估、房地产测浍、中介服务、白蚁防治、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与人员的资质及资格管理;
6、负责直管公房的权属管理,指导其经营活动。审批直管公房修缮和危旧房改造计划;
7、负责中级以上公房修缮工作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审查;
8、办理城镇个人新建、改建、翻建、扩建住宅的申报手续。对全县各类房屋的房政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9、参与审核本局房地产管理的各项收费标准,负责组织房屋普查及房地产业务统计。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等工作。
房改股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
2、研究拟定本县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方案;
3、指导乡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4、组织实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城镇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和现有公有住房改革工作,负责县直单位职工集资建房管理工作,负责购买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和承租廉租房申请审批工作;
5、参与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房(安居房)价格、廉租住房租金的审批工作;
6、监督指导住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7、负责房改业务统计和房改业务档案的归集、整理、移交工作;
8、负责房改政策咨询和业务培训工作;督查全县房改政策执行情况。
物业管理股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全县物业管理政策、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对全县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与考核;
2、负责住宅公共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管理;
3、参与制定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执行标准情况进行督查;
4、参与住宅小区的竣工验收,指导小区的物业管理交接,受理管理合同的审查、鉴证和备案;
5、对住宅小区内按规定提供的管理用房和经营用房的管理、使用和受益处置进行督查;
6、制定物业管理、创建文明小区的考核标准和实施办法,组织创建文明小区的达标活动;
7、接受并查处物业管理投诉。
单位地址:和县历阳镇历阳西路房管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