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姚建华以及关联股东承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这部分股份。股东杜军承诺:“所持新增股份,自09年12月23日起36个月内;肖岷等15人所持新增股份,自09年10月27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且自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转让的新增股份均不超过所持股份的50%。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管承诺自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以上所有股东均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