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批转、审核有关文件、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工作督办、信访、保密、信息、税收宣传;负责制度机关和系统的年度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负责上级机关刊物的发行征订工作。
税政科
负责全市地方税务征收管理工作;在授权范围制定有关的具体规章和办法,并负责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调查研究和解决征收管理中出现的政策业务问题;负责法定的减免税的审核、报批和跟踪管理。
规费管理科
负责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指定的社会保险费和其他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对规费、基金进行政策监控和管理;制定具体社保规费的征管办法;负责处理执行社会规费征缴政策以及有关规定中的问题。
征管科
负责全市地方税收和规费的具体业务指导、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综合性的税收征管法规,制定与其配套的征收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和完善地方税收征管体系和征管手段现代化工作;监督检查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征收管理资料的落实工作。
收入规划科
负责编制全市地方税收中长远规划和年度、季度及月计划;负责收集全市地方税收会计、统计信息数据;严格监督和办理税收入库及提退工作;负责全市地方税(费)源的调查和测算,监控管理重点税源。
财装科
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的税务经费、财务、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指定并监督检查全市地税系统财务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编报审核全市地税系统的财务预、决算办理全系统各项经费的领拨;负责全系统的基建、固定资产配置的招标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系统的服装管理工作。
法规科
负责税收调查研究;研究提出地方税制建议;负责组织实施税收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办理税收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负责拟定税收综合业务的规章制度;承办重大税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承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地方税收的建设和提案。
人事科
研究和推行全市地税人事管理制度;负责全市地税系统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调配、职称、人事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县市区地方税务局领导干部及相应级别的干部,负责基层分局副科级干部的考察任免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基层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
党办
负责局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工青妇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地税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监察考评科
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受理各类检举及申诉,调查处理违法违纪行为;负责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经费财务、内部审计和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老干科
负责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纳税服务科
负责对全市纳税服务工作进行管理、组织、协调、监督、考核;负责12366纳税服务热线,解答纳税人咨询的问题、受理转办涉税举报案件;负责对所转办、转交的咨询、举报、投诉事项的督办工作。
技术管理科
制定全市地税系统计算机设备应用计划,负责计算机和网络设备的选型、配置工作;负责综合、网络、软件应用的推广和技术培训工作。
行政管理科
负责制定局机关的财务计划;负责制定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的各项后勤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