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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为领导、为机关、为基层做好服务。
3、负责和组织办理县人民政府、县府办的各类公文,研究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的请示,提出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批示。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批示和办文需要,组织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及镇的关系,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4、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对上级党委、政府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各项决定、工作部署和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5、搞好调查研究,搜集、交流、编报政务信息,撰写县人民政府会议材料、工作总结、会议纪要,做好县人民政府会议记录、整理工作。
6、负责县人民政府的会议准备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7、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政务和突发事件、重大事故。
8、做好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