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国家农业支持政策,制定再担保业务标准,为省级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规范指引。
二是为所有省级机构提供再担保服务,根据各省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和风险控制水平,制定合理的代偿风险分担比例和再担保费率。
三是研究开发农业信贷担保产品和服务,扩大信贷支持农业的覆盖面。
四是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对总的战略合作,建立适用于公司和省级机构的银担风险共担机制。
五是建立风险补偿和风险救助机制。
六是研发建立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业务数据信息系统,实行线上申报和管理,实现项目评审和风险控制等工作的信息化。
七是组织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专业人才培养和人员培训,指导省级机构建立一支扎根农村、熟悉农业、懂金融会管理的基层担保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