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工作,保证机关日常工作的有效运转;协助领导处理有关日常政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政务督办、议提案、政务信息、政务接待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来信来访、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培训、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综合治理、普法、卫生、保密及保卫工作;负责机关人事政工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思想政治以及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委内各项基金的管理、后勤服务及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工业经济运行科
监测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分析预测全县工业经济运行趋势,报告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编制全县工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业生产年度指导计划和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扶持、培育发展县属重点企业,承办重点企业年度目标考核等工作;指导和推进企业扭亏脱困工作,兼负对国有资产实施有效监管;加强宏观调控,负责全县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扭亏增盈的调查研究工作;指导企业做好市场开拓和市场营销工作,负责全县电力、天然气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水、电、天然气、电力、煤炭、运输的协调、调度工作;承担县政府节能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及能耗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全县工业生产和经济效益统计报表工作。
(三)科技科
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编制工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工业产业发展方向;研究提出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重点产品结构调整的方案;指导企业技术改造,贯彻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拟订技术改造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指导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工作;指导和推动建立企业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工业企业产学研联合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负责全县工业及非公有制投资报表的汇总上报;会同发展计划委员会协调、指导工业企业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嫁接改造、设备管理等工作;审批(转报)需要国家审批的技术改造项目。
(四)政策法规科
对全县各种经济成分的工业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负责经委系统内工业企业改革工作,对非公有制企业改革实施指导。负责宣传贯彻国家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并推进工业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负责全县工业及非公有制经济的调查研究工作,指导和促进全县工业及非公有经济发展;负责全县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小企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负责组织实施《垫江县工业企业管理规范》,指导工业企业搞好企业管理基础工作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负责制定乡镇企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工作。
(五)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科(挂垫江县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局,垫江县乡镇企业局牌子)
编制乡镇和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乡镇企业小区和非公有制经济小区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进行结构调整;负责各种示范区的推荐、申报和评审工作,指导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贯彻实施国家会计、统计、审计、物价、税收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乡镇企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乡镇企业统计、会计报表的汇总上报,搞好各种经济分析;指导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基础管理和经营管理,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企业管理的政策措施,总结推广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指导乡镇企业改革、规划和方案实施,指导乡镇企业完善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