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土地使用费是指城市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支付的地租。城市地租主要是级差地租,也就是城市土地的级差收益。城市土地除具有一般土地的共性外,还具有城市功能性和功能的整体性。城市土地的功能性是由城市土地资金兴建道路、桥梁、涵洞、供电、供热、供气、供水管线等基础设施而形成和增大城市功能,提高城市位置的优越性。城市土地功能的整体性,系由城市的集聚效益、城市整体形成的。
城市中某一地区、地带靠人工所获得的相对优越性,并不仅仅取决于该地区、地带所投入的土地资金多少,而是出于城市土地资金整体。后者是城市土地级差收益的根据。社会主义国家收取城市土地级差地租,不仅有其自然的 (土地有限性) 和生产关系 (土地所有权垄断) 方面的根据,而且有生产力 (土地资金) 方面的根据。这和土地私有制条件下仅凭土地所有权垄断而收取地租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