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环境卫生管理局主要职责
(二) 负责全区环境卫生执法管理和政策性收费;指导全区各社会单位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三) 负责全区危旧房改造和新建居民区、集贸市场等工程项目的环卫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
(四) 负责全区城市生活垃圾、粪便的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五) 负责辖区内分管道路的清扫保洁和公厕保洁与管理,并负责分管道路、沿街单位门前卫生的执法及管理工作。
(六) 负责全区街道居民区环境卫生管理及保洁队作业的规范化管理。
(七) 负责辖区内城市建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工作。
(八)负责区内环卫有偿服务的监督管理。
(九) 负责环境卫生的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提高环境卫生作业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十)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