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增补了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分管委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担任主任,成员由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同时,我委还明确了各处室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使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形成了领导小组督导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各处室具体抓、信息公开办协调统筹的工作机制,较好地确保和推动了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发展、稳步推进 。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办法。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掌握新修订条款的内涵,进一步修订了《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办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信息公开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办法》等措施办法,为确保委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展开、规范运作,提供了较为完备的规范依据和制度保障。
(三)进一步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的沟通渠道。充分利用天津市政务网信息公开平台和委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委门户网站,着力在增强栏目的便民性和互动性上下功夫,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新闻综述”、“通知公告”、“建议提案公开”等专栏发布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通过“政民零距离”栏目和“公仆热线”,与群众及时进行互动沟通,回应群众呼声,答复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在网民和发改部门间搭建了便捷的“直通车”。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管控。严格按照《市发展改革委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办法》规范要求,对我委发文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尤其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文件,在各处室、单位提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由委信息公开办统一进行涉密审查,做出复核意见,再报分管委领导把关审签后,正式印发。对各处室、各单位建议不主动公开的相关政府信息,也严格按照上述审核流程,进行层层把关,把一些不涉密或可依申请公开的筛选出来,督促变更为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由于坚持制度严格,依规加强管控,委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出现失泄密和危害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等问题。
(五)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严格履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程序,及时在市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gk.tj.gov.cn)和委门户网站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发生变化做到了及时更新。201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0件,向市行政许可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寄送纸质信息660件,电子邮件220件。先后主动公开了《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市发展改革委“三公经费”预决算。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和印发张贴《天津市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等途径,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其他按照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通过天津政务网信息公开专栏等网站发布各类信息4519条。组织办理答复公众留言等问题317件,答复公众电话咨询事项件1064件,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876条,公众通过天津政务网和我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访问累计达30万人(次)。公开建议提案复文19件,其中人大建议复文12件,政协提案复7件。
(六)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窗口设在委办公室和市行政许可中心发改委156号窗口,严格坚持“窗口受理、处室办理、审核把关、统一答复”的工作机制。办理申请件,一是依法依规受理,二是规范办理流程,三是注重办件质量,四是及时高效答复,五是力求群众满意。2019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522件,其中,当面申请51件,网络申请180件,信函申请291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金融改革创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小城镇建设、价格收费标准等方面。2019年,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共522件,依法依规回复519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件。已办结回复的519件中,其中主动公开查询11件,依申请可以公开123件,信息不存在261件,不予重复答复1件,不予公开46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职责5件,更正补充72件。达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群众较满意效果。我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免收任何费用。2019年,我委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规范,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败诉案件。
(七)进一步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扎实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宣传工作。利用天津日报、今晚报、津云新媒体(北方网)、中国经济导报等新闻媒体对我市全面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进行宣传,及时将国家统一发布的新版清单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上转发。二是着力做好扶贫脱贫和结对帮扶困难村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委门户网站及时公示我市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产业帮扶专项扶持资金2019年拟资助企业名单和发布产业帮扶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举办多次扶贫协作招商推介,天津电视台、每日新报等多家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三是组织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工作。依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中国(天津)”网站公开我市行政执法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归集公开各区行政执法数据96955条,各市级部门行政执法数据62377条。
(八)进一步强化政策文件解读力度。对于我委起草、印发的政策文件,由文件起草处室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并主动联系政府门户网站和主流新闻媒体进行权威发布。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带头通过新闻发布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方式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比如,我委起草的《天津市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第二批政策措施》(津政办发〔2019〕2号)经市人民政府审议印发后,我委通过天津政务网、委网站公布、委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相关媒体及网站转载了政策措施和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9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增1 |
13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1 |
减2 |
20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 |
增10 |
0 |
|
行政强制 |
1 |
减1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0个 |
416404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07 |
13 |
1 |
0 |
0 |
1 |
52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4 |
8 |
1 |
0 |
0 |
0 |
123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45 |
0 |
0 |
0 |
0 |
0 |
45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57 |
3 |
0 |
0 |
0 |
1 |
261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86 |
2 |
0 |
0 |
0 |
0 |
88 |
|
(七)总计 |
504 |
13 |
1 |
0 |
0 |
1 |
51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1 |
0 |
1 |
0 |
0 |
2 |
0 |
2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2019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不足,一是对新《条例》的部分条款理解还不到位,学习还不够深入;二是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判别尺度把握不够准,致使部分政府信息该主动公开的未能主动公开;三是有的属依申请公开的归入了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范畴。
针对上述问题,我委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要着力推进“三方面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和全面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紧紧围绕发展改革工作,积极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新任务,修订有关办法、规定,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扎实稳妥推进我委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要进一步优化委门户网站,加快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增强高效性、规范性、互动性、惠民性,提高广大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主动靠前服务,努力推动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委作为被申请人,市司法局作为复议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因复议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复议终止。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2件,司法机关未开庭审理,均作出“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