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市林业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公文处理、信息、档案、保密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对外联系工作。
(二)发展计划处
负责拟定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林业资金;负责编制年度生产计划、部门预算和财务预决算;负责林业统计工作。
(三)城乡绿化处
负责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负责指导和检查全市义务植树、部门绿化和城市绿化工作;制定并下达义务植树年度任务,负责跨区域、跨系统有关绿化工作的协调;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组的日常工作。
(四)营林处
负责造林、营林质量管理;拟订造林绿化相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负责全市的湿地保护、防沙治沙工作;负责花卉、林木种苗等行业管理;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农村组工作。
(五)林政资源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处)
组织编制并监督报告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林权的有关管理工作;审核检查监督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征用、占用初审工作;协调和处理林权纠纷;组织、指导全市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六)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
组织、指导森林公安局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协调和督促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重大案件;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