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访、督查、应急、政务公开、网信、外联、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重要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和重点工作任务的督办工作;负责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督办,负责行政诉讼和普法工作,监督城市管理相关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值班、安全生产、消防、应急、维稳、综治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各项业务经费、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的审计核查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数字化建设、运行的监管工作;负责拟订完善相关考核指标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对有关部门和街镇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2)人事科
协助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工资福利、考核、养老保险等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3)市容景观管理科
负责编制城区市容市貌方面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街镇编制区域市容市貌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市容市貌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推动和实施;负责重大节日街景布置、重要活动期间市容环境布置和城市照明保障工作;对城区街景立面整修、户外广告设置、城市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的运行维护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市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行业管理;组织推动市容市貌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鉴定和评估,以及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
(4)环境卫生管理科
负责编制全区环境卫生和生活废弃物处置方面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环境卫生作业工种的质量标准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推动和实施;指导推动街镇开展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建立、指导、运行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体系;监督指导门前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制的落实;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环境秩序的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区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考核管理工作;负责环境卫生行业管理、机动车辆清洗行业管理;拟订全区机动车辆清洗行业的相关规范,对城区机动车辆清洗行业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生活废弃物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日常管理;负责推动协调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生活废弃物再生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指导、考核全区渣土治理工作;负责生活垃圾、渣土在清扫、运输和统一处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行业管理;承担区清雪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推动环境卫生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鉴定和评估,以及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
(5)园林绿化管理科
负责组织编制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城市绿地系统、公园专项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制定全区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园林绿化养护定额标准和相关等级,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绿化养护作业的监管工作;负责城区园林绿化设施的养护管理和全区公园管理的行业指导;负责园林绿化安全生产行业管理,指导、监督园林绿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城区重大虫情疫情的防治;指导公园、风景游览区园林绿化工作。
(6)市政公用管理科
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燃气和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方面的发展规划;负责对燃气供应、供气设施安全和服务质量实施监管;负责对居民户内燃气管道设施安全实施监管;监督检查供热行业服务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设施的移交接管、巡查、考核工作;负责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和挖掘的许可管理,承担城市道路占路费、道路挖掘修复费的收取管理;负责区管城市道路管线井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养管范围内城市道路地下管网施工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机动车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负责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加强停车场、停车泊位的停车秩序管理、违法停车治理和停车收费管理;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车秩序的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