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管理机关党务工作、财务工作和行政日常工作。
(二)基础设施建设股。
负责组织和实施下达本区公益事业类建设工程的前期房屋征收工作;申报年度市政道路新建、改造计划;协调和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在本区范围内实施的道路建设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审批监督股
负责辖区受监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协调处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及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区人民防空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的行政职能。
(四)租赁股
负责全区公共租赁房屋备案工作。
(五)物业股
负责指导监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及物业管理企业的年度信誉评价,指导监督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委员会备案。
(六)住房保障股
负责会同街道办事处、民政局完成全区廉租住房申报家庭的资格审核工作;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对上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核查;拟定全区棚户区改造计划和方案;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管理监督工作,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七)人民防空股
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管理;组织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和训练,组织人民防空演习;组织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组织拟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及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战时负责发放空袭警报,组织疏散和掩蔽,组织消除空袭后果等;组织开发、利用人民防空设备和设施;完成上级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军事机关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双改股
按照全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规划,负责棚户区改造的项目核查、申报;研究提出本辖区内城中村改造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城中村改造工作的业务指导,政策法规的宣传、落实;协调解决城中村改造的整村拆除、手续办理、开工建设等工作;对各街道、各部门所承担城中村改造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