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各处(室)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访、机要等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农机化发展状况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并掌握农机工作动态;负责农机化宣传工作;负责全中心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负责机关的社会治安、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负责机关的后勤服务、车辆管理等工作。
负责拟定农机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对全市基层安全组织的指导;负责对全市农机执法检查人员的管理、培训、考核、发证工作;负责组织对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联合收割机等农机的登记上户、核发牌照、技术状态检验和档案管理;负责组织农机驾驶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审验、核发证件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农机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教育;组织农机执法检查、田检路查和处罚违章作业;负责对田间、场院及县、乡道路上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重大农机事故的处理。
负责农机化生产规模经营规划;协调和指导国有、集体、联营、个体农机服务的生产、经营活动;负责农机化生产进度的统计与情况通报;负责拟定农机作业质量标准、农机技术状态标准和机务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农机培训计划;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农机培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及办学资格审定;负责县乡农机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负责全市农机驾驶、操作、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定级和核发证件工作;负责制定农机维修技术质量标准;指导农机维修网点建设;负责协调重大农机户维修质量引起的纠纷。
负责拟定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农机技术推广项目的论证、实施、管理;参与农机科研成果、新技术推广的试验鉴定;组织农机技术的专业培训;负责农机科技信息、科普宣传工作。
负责农机化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评估论证、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实施农机化重点工程项目和农机化试点工作;负责农机化工程项目的招商、引资以及国内外农机技术经济合作和农机外事工作。
负责农机产品的性能试验评估和农机投产鉴定、推广鉴定、评选鉴定、抽查鉴定和专项鉴定并发布鉴定结果;研究拟定农机鉴定检验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农机产品的质量监督;监督、检查农机商品质量,查禁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受理农机产品质量的投诉,并依法处理。
负责承办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职称工作;负责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负责计划生育、公费医疗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职工教育工作。
研究农机化结构调整、农机化发展战略、区域规划;负责编制农机化投入资金、物资的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拟定、申报机关和所属单位基本建设计划;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农机事业经费的计划和财务预决算;负责固定资产的资金管理;负责指导农机系统财务管理,执行财经纪律;负责农机化系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