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2012年9月主要领导调整之后,及时重新调整机构,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和工作职责,确定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处室,并指定专人与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办公室对接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到位。
2、加强协调指导
办公室作为具体承办处室,及时补充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指导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协调有关处室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加强队伍作风建设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3、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要求及时对市煤炭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地址、电话、邮箱和监督方式进行了公布,并明确了公布的形式和时限;对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方法进行了明确。今年还根据政府公开领导组办公室要求,指定专人及时按要求进行信息发布,进一步健全和规范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4、推行政务公开
及时对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适于公开的法律法规、政府及部门职能、重大决策、办事程序、审批权限、办事时限、办事结果、便民措施、服务承诺、廉政规定、执法纪律、热线电话等进行了公开。2012年,及时对收缴党费明细、上缴凭证和慈善一日捐等情况进行了公示,便于当事人和其他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2012年,按照《条例》规定,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涵盖政策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等与煤矿安全生产、行业转型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分别报送省、市有关信息管理部门,通过信息发布提升和扩大了我局的对外形象和影响力。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新闻媒体公开
充分利用太原日报、太原电视台、山西晚报等新闻媒体公开我局的重要政府信息。一年来,省、太原市等主要报刊分别刊登报道我市煤矿安全生产等重要消息20余条。今年以来,随着煤矿重大安全隐患举报制度的实施,我局还2次在太原日报和太原市晚报刊登有关举报制度内容、煤矿分类情况,并在太原电视台滚动播出相关信息,强化媒体公开工作。此外,利用走进《行风热线》等栏目,加强与听众的互动交流,通过借助新闻媒体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2、强化政务信息报送
围绕全年中心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作动态,反映全局工作全貌,2012年分别向省厅(局)和市直相关部门分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讨论、政风行风、隐患举报制度落实等各类信息简报240余条;每月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编辑整理《太原市煤炭工作动态》1期,分送省、市有关部门和市国资委、各县(市、区)煤炭主管部门;对具有一定参考、决策价值的信息通过筛选,还分别向市委、市政府信息部门进行报送,全年累计报送102条。其中:市委信息先后刊登或上报约48条,并政信息刊登或上报近50条。
3、创新信息公开内容
在办公楼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临时需要公开的事项,2012年,先后公开我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等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同时,对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工作情况进行公开,使服务对象更加直观地了解和掌握审批环节、办理时限和办结工作日。
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未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2年,受理咨询共计9636人次,咨询满意率达100%。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述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未支出也未进行收费。
七、通过太原市政务公开报送平台发布本部门信息公开情况
2012年公开了我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等信息,未通过报送平台发布本部门工作信息。期间,主要通过市委、市政府信息机构发布工作信息,2012年累计发布工作信息102 条。
八、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完善;二是业务信息发布数量相对不多;三是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发布数量不够;四是信息发布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丰富公开内容。以满足服务对象需求为信息公开的立足点,除涉密内容外,及时向服务对象公开行业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信息,确保服务对象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指导企业安全生产。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市政府网站,以及省、市新闻媒体,努力拓展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增加对外公开形式,扩大关于全市煤炭行业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让社会公众对我市煤炭行业管理、安全监管工作有更深入的了解,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三是健全信息网络。进一步抓好信息网络建设,形成全覆盖的信息网络系统,及时了解基层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相关情况,以及安全管理中的经验教训,精选提炼有价值的工作信息,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发布数量。
四是建立监督机制。重点完善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公开意识,做到信息审核不放松,信息发布不断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迅速、准确。
五是完善奖惩办法。根据实际情况,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畴,对政务信息及时、迅速、准确公开的处室,给予必要的奖励;对敷衍塞责或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行为,依责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