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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建筑工程管理局直属单位

2022/07/16162 作者:佚名
导读:根据职责,如东县建筑工程管理局下属5个事业单位。即:如东县建筑工程管理局驻外办事处、如东县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处、如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如东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如东县建筑工程学校。其主要职能如下: 一、如东县建筑工程管理局驻外办事处: 基本职能:在全国各大市场派出驻外办事处,行使行业管理职能。负责收集和传递信息,管理施工队伍并提供服务,协调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以促进我县

根据职责,如东县建筑工程管理局下属5个事业单位。即:如东县建筑工程管理局驻外办事处、如东县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处、如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如东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如东县建筑工程学校。其主要职能如下:

一、如东县建筑工程管理局驻外办事处:

基本职能:在全国各大市场派出驻外办事处,行使行业管理职能。负责收集和传递信息,管理施工队伍并提供服务,协调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以促进我县建筑业健康发展。

二、如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如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成立于1996年4月,为全民事业单位。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主要从事县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分别于1997年5月增挂如东县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站牌子、1998年3月增挂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牌子。

基本职能分别如下:

(一)招标办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建设工程招标的法律、法规、规定和规章,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

2、组织制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按照规定权限审查招标人资格,审查或审批招标代理机构、标底编审单位的资格;

4、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发包方案登记,指导、监督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

5、负责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草案进行审查,受理合同备案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合同跟踪管理;

6、受理招标投标投诉,调解和处理招标投标中的纠纷,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招投标法规的行为。决定招标结果无效或重新招标,取消担任评标组织成员资格,降低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以及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罚;

7、对交易中心业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定额站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造价管理部门制订的政策、法规,定期发布我县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和指导价;

2、核定工程类别,确定取费标准,收取定额编制管理费;

3、负责我县工程造价管理和监督,解释、仲裁、处理造价和定额方面的问题,或转报市造价处研究解决;

4、负责施工企业取费证书和造价预算人员资格证书的申领和年检工作;

5、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三)交易中心基本职能

1、信息技术服务:采集、提供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投标、中标信息、招投标政策法规及建材市场行情,并利用指定网络发布有关信息,接受查询,提供服务;

2、咨询及商务服务:

提供与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规章和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为评标组织提供评标专家;

提供资料打印、通讯等商务服务;

3、会务服务:为招标各方提供洽谈、开标、评标会议场所,提供相关会务服务;

4、办公服务:为进驻办公的招标投标、质量监督、造价管理、工商、公证、建筑业企业管理、装饰装修、市政工程、交通、水利、邮电、电力等部门提供集中管理和服务的条件。

三、如东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处

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2、对县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动态检查,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3、负责县内施工合同审查、备案,推行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建好工程合同台帐。

4、负责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的发放记载与管理,依法发放项目施工许可证,参加工程、主体及竣工验收。负责外来队伍进县的注册备案和管理。

5、负责对县内创建文明工地指导管理,参与“优质工程”评定,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县内建筑市场(包括民房、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群众投拆的调查处理。

6、负责对县内建筑市场的行政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7、负责村镇建管工作的业务指导,以及村镇工匠的资格证书的发证、年检以及动态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项目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申报备案工作。

9、负责全县村镇建管的统计,建好统计台帐。

四、如东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职责

如东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股级全民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附设检测中心一个,负责人王必东,全站共有工作人员23人,其中高级工程师4人,工程师6人。

质监站(检测中心)的主要职责如下:

1、受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本县建设工程(包含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下同)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2、具体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

3、按照国家及省(市)制定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实施工程质量监督。

4、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5、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信誉进行管理。

6、按照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7、受理并及时处理本县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参与本县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8、掌握本县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参与工程质量评优,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工程质量管理经验。

9、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接受社会委托承担建设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实体的检测工作。

10、完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如东县建筑工程学校

职责: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完成建设局、建管局、教育局交赋的的各项任务,及时向施工企业输送建筑类新知识、新技术,向县内外建筑企业输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筑类专业人才,同时为建设、建筑、设计、监理企业的专业人才创造继续教育和提升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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