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值班、督查、安全、档案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局机关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政工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协调和督办。负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处理等工作。调查研究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疏导并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专项资金。
(四)运行监测科。负责汇总编制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落实国家、省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政策,省、市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措施。组织推动工业旅游和工业文化发展,加强工业文化遗产保护。负责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负责联系企业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产业政策科(挂综合科牌子)。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建议。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研究提出全区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拟订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牵头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承担促进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发展相关工作。负责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稀土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研究国内外原材料产业发展情况并提出建议。组织推进相关行业结构调整和产能置换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起草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组织研究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承担和协调重大课题的调研。负责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承担对外新闻宣传、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六)规划与技术改造科。负责牵头拟订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综合性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研究提出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制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基地)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编制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导向目录,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指导中小企业合理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推进创业创新基地建设。负责开展中小企业隐形冠军培育和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培育工作。推进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体系建设。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推进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市场。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七)装备产业科。负责装备制造业、汽车工业、海洋工程装备、船舶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航空航天、轨道交通、高端医疗、工业机器人、高档机床等高端装备产业发展。推动现代海洋工程装备、高技术船舶、海上石油装备、核心配套设备等高端海洋装备发展和高技术船舶研发创新平台建设,提升设计生产能力。研究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智能制造装备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依托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组织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开发创新与推广,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和国产化。协调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优化产业布局,推动海洋工程装备研发制造基地建设。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负责监督检查全区军品指令性计划的实施。编制全区国防科技工业军转民规划并组织实施。掌握、分析军工生产动态。负责全区国防科技工业技术基础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军工企业布局调整。组织实施全区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参与协调推进军转民、民参军有关工作。
(八)消费品产业科。负责食品、医药、家电、轻工、纺织服装、盐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引导行业合理布局,促进行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组织安全技术认证。负责完善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专营制度和专业化监管体制,建立健全食盐储备和应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食盐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食盐专营工作监督检查责任。
(九)工业互联网科(挂无线电管理科牌子)。负责统筹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研究提出全区工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体系建设。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和工业深度融合,推进工业电子商务发展。加快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上云。负责全区无线电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无线电管理基础技术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据法定权限负责全区无线电频率指配、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核转报和组织无线电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组织无线电干扰查处,维护空中电波秩序。负责无线电管理法规宣传工作。负责全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电子信息产业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区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协调推进重点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负责拟订全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并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政策。组织协调重要软件开发,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全区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监督检查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负责本部门城市国际化相关工作,按照城市国际化战略要求,组织、策划、实施本行业本领域城市国际化各项工作
(十)绿色发展推进科。负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统筹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区民用爆破器材的科研、生产、销售、储存的管理工作。承担《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等相关工作。指导工业企业抓好本质安全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化工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向高端化、功能化、精细化方向发展。牵头组织地炼产能整合和转型升级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推进化工园区优化升级,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十一)企业发展服务科(挂科技科牌子)。推进企业管理创新,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和组织结构调整。负责制定全区企业培训规划,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负责推进校企合作培养人才工作。负责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牵头制定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提出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拟订新材料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推进新材料的开发和推广应用。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培育发展新兴产业。负责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新材料产业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创新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品牌战略,协助做好“好品山东”品牌建设。参与拟订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行业质量工作。培植新材料产业骨干企业,壮大产业规模。推进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建设特色产业基地。负责招才引智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指导本行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