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原安龙县环境保护局管理的安龙县污水处理站划转安龙县水务局管理,为安龙县水务局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
宗旨、业务范围:
为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及达标排放提供技术服务保障。
城镇生活污水的收集、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及运行、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及综合利用。
安龙县污水处理站核定事业编制5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务职数:站长1名。
(二)安龙县水政监察大队,副科级事业单位(参公事宜按程序报批),隶属安龙县水务局管理。
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有关水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依法管理保护水资源、水能资源、水域、河道、水工程、水文和防汛设施,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调解水事纠纷,查处水事违法案件;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查处水事治安、刑事案件。
安龙县水政监察大队核定事业编制10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数: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1名。
(三)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股级事业单位。
负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按照省、州、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指导防汛抗旱规划和方案编制,组织评审全县主要河流、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县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对水情旱情及灾害进行收集和分析,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水旱灾害情况。
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5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数:主任或副主任1名。
(四)安龙县水务局抗旱排涝服务队,为安龙县水务局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
宗旨、业务范围:
为农村抗旱排涝提供技术服务。
抗旱排涝技术措施推广,抗旱用水管理,抗旱排涝机械维修,抗旱排涝设施与物资管理。
安龙县水务局抗旱排涝服务队核定事业编制4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务职数:队长1名。
(五)安龙县水务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为安龙县水务局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
宗旨、业务范围:
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提供保障。
对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评价、论证、仲裁、处罚。
安龙县水务局水利质量监督站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务职数:站长1名。
(六)安龙县水务局小水电管理站,为安龙县水务局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
宗旨、业务范围:
管理农村水电,促进农村电气化。
农村水电建设管理,农村地方电网建设与管理,农村水电电气化县建设管理与验收,农村水电资产管理,农村水电发展研究,农村水电人员培训与科技服务。
安龙县水务局小水电管理站核定事业编制5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务职数:站长1名。
(七)安龙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为安龙县水务局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
宗旨、业务范围:
防治水土流失,维护生态环境。
水土流失防治与监测,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建设,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水土保持机构及人员资质管理,相关科技开发与推广,水土保持宣传与人员培训。
安龙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10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务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八)安龙县水务局小水利建设管理站,为安龙县水务局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
宗旨、业务范围:
为水利工程建设提供管理保障。
水利工程建设政策法规拟定、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水利工程单位评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水利工程设施注册登记管理、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水利工程标准规范编制、水利工程专业人员培训,水利市场开发与中介服务、水利工程合同争议调解。
安龙县水务局小水利建设管理站核定事业编制6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务职数:站长1名,副站长1名。
(九)安龙县水务局财务物资管理站,为安龙县水务局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
宗旨、业务范围:
为全县水利建设提供财务支持与后勤服务。
水利建设资金及水利事业工作经费管理;水利建设物资器材管理;水利建设资金预、决算与监督。
安龙县水务局财务物资管理站核定事业编制7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务职数:站长1名。
(十)安龙县水务局水利综合经营管理站,为安龙县水务局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
宗旨、业务范围:
为已建水利工程综合经营提供管理保障。
已建水利工程综合经营项目规划、已建水利工程综合经营管理,水利工程经营项目安全鉴定,已建水利工程经营项目合同纠纷调解。
安龙县水务局水利综合经营管理站核定事业编制9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务职数:站长1名,副站长1名。
(十一)安龙县水务局水利勘测规划设计室,为安龙县水务局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
宗旨、业务范围:
为城乡水利建设提供规划设计服务。
水利水电工程规划、勘察与设计,水利工程项目的申报,水文地质勘查,水利工程测量,城市防洪设计,城乡排水工程设计。
安龙县水务局水利勘测规划设计室核定事业编制13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务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十二)安龙县水务局绿海子管理所、安龙县红旗工程管理所、安龙县柘仑工程管理所、安龙县巧硐工程管理所、安龙县龙滩口工程管理所、安龙县白石岩工程管理所、安龙县乌寨工程管理所、安龙县龙山镇工程管理所,为安龙县水务局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
宗旨、业务范围:
管理水库,确保水工程正常运行。
为已建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提供管理保障;对已建水利工程日常巡视、维护、监测,为水利水电职工提供业务服务。
人员编制:
安龙县水务局绿海子管理所核定事业编制5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务职数:所长1名。
安龙县红旗工程管理所核定事业编制8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务职数:所长1名,副所长1名。
安龙县柘仑工程管理核定事业编制16名,经费自收自支。领导职务职数:所长1名,副所长1名。
安龙县巧硐工程管理所核定事业编制6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务职数:所长1名,副所长1名。
安龙县龙滩口工程管理所核定事业编制4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务职数:所长1名。
安龙县白石岩工程管理所核定事业编制6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务职数:所长1名,副所长1名。
安龙县乌寨工程管理所核定事业编制4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务职数:所长1名。
安龙县龙山镇工程管理所核定事业编制7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务职数:所长1名,副所长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