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财务、保密、信访、安全、政务公开、督办、精神文明、爱卫、扶贫、网站、提案建议办理、行政审批监管、车辆、日常运转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老干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教育培训、职称、党组工作、中心组学习、目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
(三)综合法规科
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领导讲话、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宣传、普法、淘汰落后产能、工业文化和遗产等工作。
(四)规划科
负责全市工业发展规划编制、结构调整、优化升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禁化武、工业投资和技改、安全生产、老工业基地升级改造等工作。
(五)科技科
负责技术中心、创新中心建设、工业新产品、新技术推广、自主创新、创新型城市建设、企业人才教育、引进、培训和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等工作。
(六)经济运行科
统计、监测、分析运行数据,发布信息、调节运行;县区工业经济考评;企业减负;招商引资;工业经济运行有关项目管理等工作。
(七)原材料工业科
钢铁、有色、黄金、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业节能监督管理、产品推广;工业环保治理;错时错峰生产等工作。
(八)装备工业科
装备产业工作;汽车及道路机动车产业工作;联系中省驻宝企业等工作。
(九)消费品工业科
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及工艺美术行业管理;中药材项目管理;消费品行业项目管理、安全生产;盐业管理等工作。
(十)信息化推进科
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和软件服务业行业管理;两化融合;工业互联网建设,信息化项目管理;联系驻宝信息化机构和单位;指导通信运营企业安全生产。
(十一)县域工业科
县域经济规划与实施,统计与考核;指导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工业园区建设与产业发展。
(十二)中小企业发展科
中小企业、非公经济规划与实施、融资体系建设、信用及担保体系建设;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品牌培育、技术改造、服务、科研成果转化工作;承担非公有制经济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军民融合一科
(十四)军民融合二科
(十五)企业单位管理科
局属企业管理、监督指导、信访维稳、安全生产;负责市联社直属城镇集体企业管理工作、职工养老、帮扶解困等工作。
机关党的机构按党章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