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关业务部门是国家审计机关内部设立的职能部门。它在审计机关负责人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监督。审计署的业务部门一般称××审计司;省、直辖市审计局的业务部门一般称××审计处;县和直辖市所属区级审计局的业务部门一般称××审计科、股。
审计机关各业务部门的专业分工一般是按行业划分,如工业、商业、财政金融、行政事业、基建、交通、外贸等。审计业务部门主要职责:一是按各自所负责的审计范围,从事审计活动;二是起草本业务部门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工作报告和重大的专案审计报告;三是对下级审计机关的对口业务部门负有业务指导之责任;四是对本业务口的内审工作负有指导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