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文电处理、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档案管理、机关效能、会务、保密、应急、综合文字材料的起草等工作。
2.负责制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财务、国有资产管理、信访综治等工作。
3.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4.负责机关党群相关工作。
(二)综合业务科
1.负责宣传、贯彻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制度及交易规则,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2.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咨询与考核、交易方式审核、各类交易文件及资料的合法性审查备案等工作。
3.负责建设管理宣城市小额项目企业库。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对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进行培训、管理。
4.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建设和管理,督促、指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平台建设。对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中介代理机构业务进行指导和管理。
(三)执法监督科
1.负责监管市本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2.负责约谈重大交易项目中标企业。
3.负责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的初审和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评标评审专家的监督、考核、评价。
4.负责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不良行为的信息记录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标后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
5.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纠纷的协调和投诉的受理、调查、督办。
6.负责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组织开展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执法检查。
7.承担案件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