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明确1名专职和2名兼职工作人员。将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价纳入机关目标管理,由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负责实施。适应水利改革发展新形势,2011年制定出台了《山东省水利厅行政许可程序规定》(鲁水政字【2011】019号),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厅直属事业单位均制定了信息公开制度规定,并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省水利厅在门户网站“山东水利网”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等,相关政府信息均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的“通知公告”、“政策法规”、“人事任免”、“招标采购”等栏目公开。对水利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心的重大事件,在“山东水利网”增设专题栏目公开相关信息,2011年开设了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全国及全省水利工作会议、全省水利局长会议、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水利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议等专题。积极编制各类公报简报并及时报送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抄送省直有关部门、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在“山东水利网”发布。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初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计划,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公开内容及时予以更新。2011年省水利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6条、地方性法规10条、省政府规章12条、技术标准4条、规范性文件69条、行政审批类项目信息499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信息7条,其他信息367条,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做到了依法、及时、全面公开。其中通过公报简报形式公开的有《山东水利信息》85期,防汛抗旱简报37期,农田水利简报30期,南水北调动态110期,胶东调水简报52期,治淮东调南下简报31期;公报通报有水资源公报1期、重点水功能区水质通报6期、平原区地下水通报3期、主要城市重点供水水源地水质通报12期。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对外公开了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和工作人员姓名。2011年,省水利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项。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省水利厅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
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针对省水利厅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针对省水利厅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与监督检查情况
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对水利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违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都作出了明确要求。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严格经过了保密审查。
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与日益增长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对水信息的需求相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方式需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进一步改进。
2012年,围绕保障公众知情况权、参与权,针对存在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业务知识学习和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对系统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交流,加强工作考核和评估。三是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方法,规范和丰富公开内容,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使水利政府信息更好地服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