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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简介

2022/07/16104 作者:佚名
导读:2.落实学法制度,提升法治思维。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三农大讲堂”学习内容。一年来,厅党组集中学法11次,学习了19部法律法规;全厅举办法治专题讲座3场,提升了全厅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 3

2.落实学法制度,提升法治思维。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三农大讲堂”学习内容。一年来,厅党组集中学法11次,学习了19部法律法规;全厅举办法治专题讲座3场,提升了全厅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

3.认真安排部署,扎实推动工作。3月份,印发《2019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要点》,将省委、省政府有关法治建设政府的决策部署与农业农村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强调推进农业依法行政。4月份,印发《2019年全省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把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作为助推新时代“三农”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4.述职述法结合,强化考核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将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厅领导班子带头遵守,年终述职述法同步落实。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制度,采取书面汇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厅属各单位年底书面报告了本单位法治建设情况,厅考核组通过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了核实,确保法治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创建良好农业农村法治环境

1.坚持立法引领,强化法制保障。坚持立改并举,加快立法步伐,2019年修改了一部规章、制定了一部法规、筹备了两个立法项目。结合放管服改革,对《山西省肥料管理办法》进行认真修改,于9月12日经省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山西省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发展促进条例》,于11月29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启动修订《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开展《山西省杂粮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立项论证,着力为相关领域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2.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建立了党组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了厅党组议事决策目录和决策程序,确定了决策事项范围,规范了决策程序,建立了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全厅大额度资金运作等22项决策清单,对重大决策的内容进行了规范。我厅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按照“决策动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执行与后评估”“七步法”实施,行政决策进入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轨道。

3.坚持简化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坚持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积极推动“互联网 政务服务”,按照国家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标准规范和四级四同要求,细化量化行政审批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进全省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积极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工作,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分支机构备案”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由企业备案转变为业务管理部门通过信用信息平台主动认领备案,改进许可证领取方式,由窗口领取转变为邮寄送达,最终实现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4.严格审核清理,确保合法合规。2019年我厅共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均严格遵循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厅法律顾问和法规处逐一严格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从源头上规范权力行使,确保依法行政。本着“应清尽清、应废尽废、不留死角”的工作要求,对涉农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厅内规范性文件进行了5次专项清理;对我厅1979年以来制发的190余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初步构建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具体管用的制度规范体系,为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合法有效的制度保障 。

5.增强人员力量,提升法务效能。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在原有3名法律顾问、2名公职律师基础上,新增2名法律顾问、3名公职律师,形成了以法规处工作人员为主体、公职律师和外聘律师参加、其他法律人才辅助的法治工作队伍。一年来,共提出法规规章修改建议49个次,审核党内规范性文件45个、行政规范性文件11个、各类经济合同76份;协助处理有关涉法事务22起,办理行政复议1起、劳动仲裁1起、民事诉讼3起、信访案件1起,指导基层办案8起,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5份,提供法律咨询5次,有效提高了全厅干部依法办事的行动自觉。

  (三)落实责任,创新方式,营造尊法守法的法治氛围

1.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和农业农村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省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了《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普法责任清单》,对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责任分解,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各普法责任单位充分发挥行业特点,相继开展了“2019山西省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启动仪式、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山西)、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农业转基因知识科普宣传进社区、农业植物检疫宣传月、网络安全宣传培训等一系列热烈生动的普法宣传活动。

2.有力推动普法与执法有机衔接。3月中旬至4月上旬,以“放心农资进乡村,质量兴农保安全”为主题,组织全省农业农村部门集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执法人员深入集贸市场、田间地头,广泛宣传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和识假辨假常识。据统计,全省共举办现场咨询培训403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8.43万份,受理投诉举报46人次,展销农资产品34.88万公斤,2116台件,金额达262.8万元,营造了春季农资打假的强大声势。

3.纵深推进农业法治宣传。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印发《“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丰富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9月份,以“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为契机,省市县三级联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结合,网络宣传和现场宣传并举,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农业法宣传活动。12月份,印发《2019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在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开展了“宪法进农村”主题日活动、宪法宣誓仪式、集中旁听庭审、宪法专题知识讲座等八项活动,深入贯彻实施宪法法律,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深化改革,规范队伍,大力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改革,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体系已基本构建完成。省农业农村厅内设执法监督处作为省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11个设区的市全部实行以市级为主的执法体制,整合市辖区农业执法队伍,成立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并完成挂牌,统一为副处级;97个县(市、区)全部成立县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并完成挂牌,其中正科级37个、副科级54个。我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速度在全国居于前列,多次受到农业农村部通报表扬并在全国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交流。

2.依法梳理执法监管职责。依照现行农业法律法规规章,全面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清理工作,审核确定执法主体5个、执法(监督)人员136名,并录入山西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系统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信息管理系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编制完成“山西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和“互联网 监管”事项清单,确定各类监管、检查事项343项,并全部录入“互联网 监管”平台。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和“三定”规定,对权责清单进行修改调整,共梳理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9类384项,已报省行政审批局审核。

3.严格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印发《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出台《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全省重大农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制定相关执法清单、流程图、服务指南等,在全省农业农村系统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持续第16年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评出省级优秀案卷12份,优秀率达到35.3%,经农业农村部评审,获得全国优秀案卷3卷;举办全省农业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素质;申报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5个、示范单位4个,通过示范引领,打造农业执法“铁军”。

4.不断创新农业执法监管模式。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机制,着力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制定出台了《山西省农业厅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山西省农业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研发了供省、市、县三级使用的农业执法监管平台,省市县三级共录入随机抽查事项1572项,检查对象1.35万个,执法检查人员2701人。自2017年7月全面运行以来,全系统共开展各类“双随机”检查3136次,抽查检查对象8.1万个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8322人次,实现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5.切实加强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为加强农业农村部门和公安机关在打击农业领域违法犯罪的协作配合,2019年4月,我厅与省公安厅就“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形成打击农业领域违法犯罪合力”召开座谈会,围绕违法案件线索核查通报、跨行政区域执法调查、案件移送标准、证据效力认定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在建立完善线索通报、案件会商、联合执法和省级督办等工作机制上达成了共识,打击农业违法犯罪的“合力”进一步增强。

6.依法维护农业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组织开展了农药及农残、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生猪屠宰、执法护鱼、违规渔具清理、电捕鱼、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农业农村部门共检查企业(市场)1.3万个次、渔船184艘次,查获假冒伪劣农资21833公斤,捣毁黑窝点1个,立案查处257起,移送公安机关9起,集中销毁罚没假劣农资29.5吨,为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创造了健康、有序的法治环境。

  二、2020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农业农村立法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牵头或参与制修订(正)《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山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山西省经济林发展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积极配合省人大、省司法厅开展立法调研、论证和草案修改,把实践证明已经比较成熟的和行之有效的政策转化为法律规范,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和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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