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80402
【发布文号】晋政办发[2000]39号
【生效日期】2000-05-0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00年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0〕39号二000年五月九日)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各重点建设项目:
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培育“一增三优”,以有效拉动内需,必须集中财力、物力,按合理工期组织建设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尽快改变我省经济的整体结构,提高经济效益。现将我省2000年重点建设项目印发给你们。
重点工程是我省经济建设的骨干工程,事关全省经济发展的大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地、(市)、县都要在省重点工程建设领导组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转发省重点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晋政发〔1999〕31号)的要求,全力支持,协同配合,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建设条件。所有参加建设的单位都要认真组织,加强管理,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造价,尽快建成投产,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为兴晋富民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