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委办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党务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和稳定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及企业整规、减负等工作。
(二)行政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目标管理及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承担局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档案、机要、提案、保密、人事、接待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事务及后勤管理工作;负责计生、妇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
负责组织拟定工业经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在我市的贯彻意见,监督检查国家和省的各项经济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工业经济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指导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供销社、原贸易、二轻系统及上级交办的原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引导企业深化改革和稳定工作;为基层供销社的发展,认真做好指导、协调、服务等工作。
(四)运行投资规划股
分析工业发展情况,研究制定新型工业化发展进程,研究起草工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业经济责任目标并监督实施;综合分析、监测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对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区域经济发展;负责工业经济信息收集、分析工作。综合分析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研究拟定工业企业拓展市场和产品促销的相关措施;参与制定全市名牌战略发展规划,参与市内知名产品和驰名商标推荐评比工作;协调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方面的重大工作事项;参与协调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市企业技术改造的推进工作;编制下达企业技术改造中、长期投资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企业利用外资进行技术改造的投向;研究提出引导投资方向的技术改造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技术改造项目上报、登记备案的有关工作;负责外商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的申报和进口设备免税申报工作;安排政府贴息的技术改造项目并监督实施;监督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工作;负责全市企业创新体系建设工作;研究拟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高技术产业化规划和政策措施;申报并组织实施企业高技术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项目;组织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验收和市级优秀新产品的年度评审;推进企业信息化工作;组织企业开展国内外技术交流合作工作。组织编制重大技术装备发展规划,贯彻执行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鼓励政策;组织重大技术装备产业产品链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转报重大技术装备项目;负责本局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工作。管理和协调局机关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工作。
(五)产业政策环境资源股
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工业领域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工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负责国家鼓励类工业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确认工作;负责联系工业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组织发布市重大工业经济政策信息;研究解决企业发展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企业清洁生产、资源节约及综合利用、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具体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推广应用;研究提出鼓励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压缩天然气、汽油双燃料汽车的推广工作;研究提出监督企业执行国家和省工业经济法规政策的规章和措施,并牵头组织督查;研究提出工业领域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协调工业企业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动企业跨区域、跨行业合作与重组;指导工业企业扩大自营出口并协调有关优惠政策。
(六)能源安全股(电力监察大队)
负责电力行业管理和监督;协调电力基础设施及重大电力建设项目推进工作;研究提出中、近期电力供应、使用的调控方案,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并发布信息,平衡电力资源;协调处理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承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许可证的核发;负责电力行政执法;指导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按职能划分监管、指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电力供应企业安全生产,协助处理企业重特大安全事故;负责管理煤炭批发及零售企业;承担煤炭、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的新办、变更、年检等工作;负责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协调、紧急调度及相关交通运输协调工作;参与协调能源、交通、邮政等要素保障情况。
(七)中小企业股
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负责对全市中小企业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负责制定全市中小企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产业结构、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研究制订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中小企业运行态势,拟订并落实中小企业发展预期调控目标和措施,协调解决全市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问题;承担中小企业分类、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搭建工业企业信贷资金的融资平台,指导工业企业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和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行业管理工作。综合分析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拟订工业企业开拓市场和产品促销的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负责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配合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指导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结合本地企业、产业状况建立培育企业上市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促进企业上市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改制上市和上市公司规范运行。
(八)新兴产业股
负责研究国际国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领域;牵头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产业规划、技术规划、产品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技术、企业、产业链培育建设;组织推进相关重点项目和技术经济合作;负责多晶硅及太阳能光伏等新能源产业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负责行业产业政策和行业技术改造的初审,负责行业内招商引资工作,负责行业应急工作;指导行业内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组织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和产业化;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汽车产业政策,指导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工作。
(九)信息化股
负责实施电子信息、软件与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负责行业产业政策和行业技术改造的初审,负责行业内招商引资工作,负责行业应急工作;组织申报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及国家级专项中的电子信息产品项目、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组织上报信息产品制造企业及产品认定、软件企业认定及软件产品登记、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等工作;组织推进电子信息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推进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物联网、智能卡产业的发展及应用推广;指导行业内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推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互联互通。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重大安全事件;协调信息安全测评、数字认证、等级保护等工作;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制订通信管线规划并实施管理;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重大事项;负责无线电管理发展规划;依法查处无线电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组织重要时期、重点区域、重大活动的无线电安全保障;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市场;负责协调处理无线电行政执法事宜;负责收缴无线电频率资源占用费。负责无线电频谱规划;负责指配无线电频率和台站呼号;审批无线电台(站)建设规划,核发电台执照,实施年检验证;负责无线电台(站)的日常管理;负责协调处理无线电频率管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