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公众的实际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具体表现为,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够,对不主动公开责任追究不够;二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三是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不够高。
根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结合我市实际,下一步,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
(一)加强宣传教育力度。
通过加强教育,转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观念,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通过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为政府信息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
把监督检查贯穿于政务公开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督查、评估、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做到思想认识到位,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到位,奖罚到位,整体推进到位。
(三)健全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
针对社会群体的多样性和广泛性,不断完善丰富多样的公开形式,使各类公众能以最适合的方式参与和知晓政府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公开范围的规定,不断丰富公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