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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报送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报告简介

2022/07/1693 作者:佚名
导读:市发改委关于报送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报告。 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吉府办明〔2018〕60号)文件要求,现将《吉安市发改委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送,并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发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

市发改委关于报送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报告。

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吉府办明〔2018〕60号)文件要求,现将《吉安市发改委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送,并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发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特编制《吉安市发改委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3、回应关切及政策解读情况;4、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任务牵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5、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6、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7、平台及制度建设情况;8、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吉安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中下载。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依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及时、规范与安全,取得了较好成效。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全委通过各类平台主动公开信息共计802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521条。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标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按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2018年,我委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对信息公开工作尤其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狠抓落实。一是明确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为了更好的落实相关工作,我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我委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明确了各科室负责信息工作人员,委属单位负责信息工作人员及各县(市、区)发改委负责信息工作人员。二是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我委坚持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尤其是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更是要求做到定期收集,及时公布,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公布。今年,对我委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自查,通过自查完善,对我委的信息公开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继续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我委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委机关日常工作同步部署,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与委内其他工作同步推进,要求全委干部职工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效能、提高服务水平。

(二)明确分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委以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市发改委网站为依托,及时将工作动态、苏区振兴、重点工程、政策法规、投资管理、行政执法、办事程序、服务内容、办结时限等群众密切关注的内容及时公开,及时更新。在全委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保持了良好的推进势头。在注重时效性的同时,我委始终将信息安全放在第一位,本着“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要求,凡是上网的信息都必须经过信息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把关,全年未有一件涉密信息上网。

(三)严格遵守信息公开操作规范。我委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和《吉安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分类和填报操作规程》,注重防止形式主义和被动应付的工作态度,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依照提报、审核、公开的程序进行,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为保证录入规范,我委主动加强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联系,对信息公开出现的问题及时改正,并定期组织干部职工网上查看,现场纠正不规范信息,确保信息质量。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7件,均为信函申请,申请办结7件,按时回复率达100%。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0件,不属于市发改委公开范围申请数7件,均已信函方式告知,完结率100%。

三、回应关切及政策解读情况

2018年我委通过市长信箱、网站互动栏目等渠道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舆情31次,回复完结率达100%。

四、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重大政策措施解读

1.及时发布我市参与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建设等有关政策。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长江经济带等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关于成立吉安市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吉安市赣江最美岸线建设实施方案》(吉办字[2018]70号)、《关于加快赣江吉安段旅游开发建设实施意见》等文件。

2.加强生态文明领域的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和宣传我市生态文明领域所取得的成效。在2018年8月6日向社会公开了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井冈山报送联合印发的《吉安市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工作方案》在江西日报专版宣传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效。

3.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发布、推出市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我委在市政府公开平台栏目开设“3P项目”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市ppp项目进展情况,同时在市发改委开设“创新投融资机制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栏向社会公布并解读相关政策文件。

4.加强涉企信息的归集。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江西)进行归集并公示。

5.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力度,健全跨部门、差别化“双随机”抽查机制,及时公开监管与执法信息。我委牵头印发《吉安市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推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并坚持此项制度并及时通过市发改委网站及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6.推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通过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及时向社会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

7.加大乡村振兴战略信息公开。我委及时将乡村振兴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

8.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查处结果。

(三)加大依法行政公开力度。

9.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网站市发改委公开平台中开设“建议提案”专栏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和提案,做到公开答复全文。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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