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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机构职能

2022/07/16128 作者:佚名
导读:(一)负责全市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拟订全市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综合管理全市工业经济,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业企业;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负责拟订并组织实

(一)负责全市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拟订全市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综合管理全市工业经济,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业企业;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专项规划,负责全市科技进步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贯彻国家、省科技发展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牵头拟定全市科技发展规划,确定全市科技发展的战略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拟定有关科技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监督实施;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三)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拟订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和规划全市工业产业投资布局;指导全市工业产业优化升级;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以及产业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级科技计划工作和相关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和管理;牵头组织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相关政策;组织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推动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负责起草工业、科技和信息化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维护企业稳定工作。

(四)负责全市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的申报、推荐,指导并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拟定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负责全市技术市场体系建设和管理,促进科技服务体系发展。

(五)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建议,推动科技资源共建共享,负责本部门及归口管理的市级科技经费预、决算和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科技人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六)贯彻执行上级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防震减灾、科技信息和科学技术方面的知识产权等工作。

(七)牵头组织全市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工作,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引导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八)研究拟订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拟订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小企业改革工作;管理全市中小企业专项发展基金;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拟订政府重点扶持中小企业的项目及资金投入方向,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负责企业扭亏增盈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工作(除市国资委负责的以外);推进全民创业。

(九)负责协调全市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节能监察工作,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和工业环境保护;负责全市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规划、审批和监管。

(十)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与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运输以及通信、邮政有关的重大问题;负责铁路专用线的管理工作;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电力行业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生产企业物流外包,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

(十一)拟订全市信息安全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协调全市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与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负责推动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组织拟订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相关技术开发和产业发展。

(十二)负责全市散装水泥基金和新型墙体材料基金的征收管理及建议使用职能,负责全市散装水泥推广和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商引资工作,研究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商政策,协调项目开工、建设等工作。

(十四)负责对属于本局直管的行业和领域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对乡镇(办事处)农业综合服务站中从事企业工业化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十六)负责联系市烟草专卖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南省常宁分公司、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宁市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电信常宁分公司、中国联通常宁分公司等单位。

(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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