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下设综合科、土地收储科、前期开发科和计划财务科。
1、中心主任
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各项工作,主持规划中长期发展战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各项计划、规章和政策,签署经济活动文件,组织重大项目决策和审定,审批经费开支,监督指导部门工作,考核人员绩效,协调内外工作环境等。
2、中心副主任
对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处理日常事务,参与各项工作的研究和决策,分管主任指定的具体工作,受主任委托代理处理有关事务等。
3、综合科
(1)、负责本单位日常内务活动,具体包括公文管理、宣传接待、车辆管理、外部协调、固定资产管理、日常采购和各项后勤管理等;
(2)、负责公文和报表管理,具体包括文件收发、档案管理、报表汇总分析、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总结撰写、综合信息收集和政策理论研究等。
(3)、负责储备地块管理,具体包括储备资产接管,地上建筑物租赁,年租金收缴等。
4、土地收储科
(1)、负责调查和计划制定,具体包括地块情况调查、中长期收储规划拟定、年度收储计划制定等;
(2)、负责控规委托,具体包括提请控规设计,建议规划方案调整审定,办理规划手续等;
(3)、负责地块收购,具体包括收购申请受理、地块权属核查、收购成本测算、会审方案拟定、土地和资产评估委托、收购合同草拟、地块搬迁跟踪管理、土地权证变更、协助做好土地交接的前期准备工作等。
5、前期开发科
(1)、负责拆迁方案拟定,具体包括拆迁项目选择、拆迁计划拟定、拆迁成本分析与概算编制等;
(2)、负责拆迁前期准备,具体包括拆迁手续办理、工程招标组织、工程审计委托、拆迁方案落实等;
(3)、负责拆迁进程管理,具体包括施工队伍管理、工程进度督查、拆迁成本控制、现场安全管理、信访接待组织、内外协调活动及工程结算与审计等;
(4)、负责拆房工程,具体包括拆房方案制定、拆房收入测算、拆房招标组织、现场安全管理、工程验收和审计等。
6、计划财务科
(1)、编制年度融资计划、投入计划、资金平衡计划。
(2)、组织财务管理和会计合算。
(3)、组织资金管理(包括融资等)。
(4)、负责审计等各项委托管理工作。
(5)、编制年度报告及业务报告,接受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