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是主管全县规划建设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三)指导和管理全县城市建设;指导和管理城市供水、排水、市政设施、公共客运、园林、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和管理城市管线工程建设和城市雕像设计及建设工作;指导和管理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化工作;指导全县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计划用水;指导和管理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四)指导和管理全县村镇建设工作;指导村镇建设执法活动;指导和协调村镇建设试点工作,负责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五)指导和管理全县城乡规划。负责组织县城规划的编制、实施;负责乡镇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报批、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县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规划、各项建设用地和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等管理工作,核发选址意见书、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临时用地、临时建设、城市雕塑和户外广告的规划管理与核准工作。
(六)指导和管理全县房地产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住房产业化工作。指导城市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全县房地产交易工作、产权产籍管理。指导和管理房屋安全鉴定;指导全县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和房屋置换业务,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的管理;管理和监督全县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负责县城房屋拆迁纠纷案件的调解和裁决。
(七)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组织编制和参与管理全县建设工程估算指标、概(预)算定额、工程费用定额、工程劳动定额、工期定额。
(八)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勘察设计咨询、招投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和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城市建设、公用事业等建设科技服务企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资质的管理。
(九)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咨询、建筑施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监督的行业管理;负责建筑工程报建、施工许可证发放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建筑工程的招投标活动;指导和管理全县有形建筑市场、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测、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组织建设建材行业科技成果推广,指导实用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负责全县建材市场管理,管理全县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工作;指导推广墙体材料改革及节能建筑工作,组织新型建筑材料的科研与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