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市经济贸易局的经济运行调节、工业行业管理和煤电油运等要素保障职责、市中小企业局的职责及市发展和改革局的信息化及信息产业发展职责,整合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划出和取消的职责
1.将原市经济贸易局的内贸管理和对外经济协调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2.取消已由上级政府和我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加强的职责
1.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融合,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带动作用。推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战略。
2.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的指导与监管。
3.推进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综合协调和监管节能降耗工作。
4.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和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我市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