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调研、督查、政务公开和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承办水利工作的涉外事项。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三)发展规划科
拟订全县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指导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对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进行初审;提出县水利建设投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建议;承担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相关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成果鉴定、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承担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工作。
(四)水政法规科 (挂水资源科牌子)
拟订有关水政工作的政策措施;负责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水行政执法和水利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查处涉水违法事件,调处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政许可和普法宣传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拟订全县水量分配方案、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乡供水水源规划、城市污水处理回用和雨洪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水量、水质实施监测;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行业供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
(五)建设科
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承担水利建设市场和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建设监理等制度;负责水利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资质审核;指导河道、水库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承担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水电移民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财务科
编制全县水利部门预决算;承担全县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利综合统计分析工作;协调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税收事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