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经济合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广元市经济合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强化网站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建设,进一步完善丰富局网站内容和形式,宣传推介广元的窗口作用发挥明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及时分解下达2020年信息年度目标任务规范信息报送及发布流程,提高信息质量,并定期通报。充分发挥了局"两微一网"(微博、微信、官方网站)等窗口和平台作用。坚持政务公开工作与《条例》学习齐头并进,把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及时主动公开。2020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11条,其中,工作动态类436条,其他类75条。分别在市经济合作局网站通知公告、新闻中心、县区动态、政务直通等栏目发布公开。在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79条,微博推送信息46条;通过《广元市经济合作月报》主动公开经济合作、工作动态、项目进展等各类信息400余条。牵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配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配合办理政协委员提案5件。
(二)依申请公开。2020年,市经济合作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局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和工作职责,确定局合作规划科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工作,并明确一名领导具体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名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解表,建立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台账,按照完成时限要求,积极督促责任单位按进度完成政务公开任务。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结合经济合作工作的实际,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了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修订完善了《广元市经济合作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广元市经济合作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系列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了此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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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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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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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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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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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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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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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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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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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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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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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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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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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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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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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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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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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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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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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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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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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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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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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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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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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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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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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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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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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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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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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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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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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
(一)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梳理、整合政府信息,加快政府网站建设,规范公开政府办事服务信息;在其它公共场所采用政府公报、社区公开栏、便民手册等多种方式,为公民、法人、企业或者其它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增补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标准文书样本;规范公开行为,逐级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
(三)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分发、处理、反馈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及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执行好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