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钟玉被捕
2019年5月12日,张家港市公安局官方发布消息称,康得集团董事长、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钟玉,因涉嫌犯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纳入被执行人名单
2019年12月6日,*ST康得北京第一中院在执行TCL与康得新、光电公司一案,因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决定将康得新、光电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子公司被德国法院裁决破产
2019年12月9日晚间,*ST康得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KDX Europe R&D已被德国法院正式宣告破产,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被诉、仲裁案件共70起
2019年5月20日,*ST康得公布,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4月16日发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关于部分财产被查封的公告》、《新增涉诉和资产查封、冻结公告》、《新增涉诉和资产查封、冻结公告之补充》(编号:2019-008、011、049、050、056、067)等公司相关涉诉和资产查封、冻结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2019年4月16日至今新增被诉、仲裁案件共70起,其中劳动争议仲裁41起,买卖合同纠纷17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5起,公司债券纠纷4起,承揽合同纠纷2起,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1起。标的金额共计人民币93,679万元(涉及欧元按汇率7.7175折算为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181.35亿)比例为5.17%。
2019年12月31日9时30分,公司收到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康得新、钟玉于到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受询问并履行下列义务:光电公司、康得新向邮储银行支付1.53亿元;钟玉对光电公司债务中的68.30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向邮储银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负担申请执行费22.04万元。
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2021年3月12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康得新退市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根据行政处罚决定,康得新对2015年至2018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更正后的报表显示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即扣除处罚认定的造假金额后,相关财务指标触及终止上市标准)。
2021年4月6日,深交所披露了《关于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决定对该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该公司股票自2021年4月14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对该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提起公诉
2021年5月31日,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骗购外汇罪,钟玉、徐曙、王瑜等人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骗购外汇罪等,依法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