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拟定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实施计划和改革方案,并指导、组织实施。
(二)参与研究制定全县国土规划,组织和指导编制全县区域规划;参与全县基本建设、重点工程、技改项目的审查、选址、验收和协调服务工作;研究拟定全县城市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工作。具体负责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修改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对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提出规划和审批意见;参与各项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论证和计划制订工作;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工作;参与全县城镇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管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和房屋商品化工作,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指导全县城镇住宅建设、经济适用房建设,参与实施国家安居工程;负责全县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和城市房屋产权产籍、公有房屋、私有房屋、危险房屋、异产毗连房屋、房屋修缮、房屋租赁管理以及白蚁防治工作;综合管理城市综合开发、商品房预(销)售和房地产转让、兼并、拍卖、典当、抵押、中介服务工作;主管城镇房屋拆迁工作。
(五)综合管理全县建筑活动;指导和规范全县建筑市场;负责全县工程勘察单位资格、工程设计单位资格、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机构资质、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设计和施工企业资质、工程建设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建筑企业安全资质的审查、报批等工作;负责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和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建筑装饰、室内装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及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工程建设重大事故调查和处理;推进全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规范化建设;统筹规划全县设计、施工和监理力量的发展,指导和管理进(出)县设计、施工和监理队伍;负责全县建设行业产品(制品)许可证综合管理工作;参与全县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
(六)负责城市道路、桥梁、涵闸、路灯、排污等基础设施和燃气、供水、排水、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等公用事业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综合管理全县城镇供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工作,指导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
(七)负责全县城建监察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参与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建湖县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