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新区审计局内设:综合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办公室、监察室及财务室。其主要的工作职责是:
综合审计股
工作职责:负责审计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乡级财政决算审计。负责审计区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情况,区级国库办理区级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负责对区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负责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并对以上工作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参与制定全区审计、财政经济方面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对审计业务质量的复核、监督和检查,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负责农业及经贸资金的审计工作及相关事项。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责任审计股
工作职责:研究拟定全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办法,负责对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检查;负责审计经贸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对区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实施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对全区党政领导干部、区级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信息、宣传、信访、行政、平安建设、安全、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编制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负责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室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监察工作的规定,开展监察业务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协调、贯彻落实工作;负责监督局机关党员、干部、职工执行党纪、政纪情况;组织实施党风廉政教育、党纪政纪教育;受理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检举、控告及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室
工作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维护财经纪律,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管理监督本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严格控制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收支平衡;做好职工福利基金及各种社会保障基金(经费)的提取、转帐工作;做好固定资产帐务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及时准确编报各种财务会计报告和统计报表;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会计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工作,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做好保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