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工作,制定工作计划;负责文件起草、打印、收发、传阅和接待工作;承办局内办公用品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承担机关及市直机关文印工作,负责文印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及有关部门各类会议服务保障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资调整以及干部职工考勤登记、考核、晋升(级)工作;负责任免奖惩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三)财务资产管理科
负责局内财务管理和有关部门公用经费的管理使用;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主管财务领导的指导下,负责专项经费和办公经费的管理支出;负责市直机关和本局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生活科
负责管理机关食堂和餐饮服务工作;承担部分接待任务;负责机关炊事设施的管理工作。
(五)计划生育科
负责市直机关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生药具领取和发放工作;组织市直机关计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出具有关证明、办理手续等。
(六)房管基建科
负责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和有关部门办公用房等大宗项目维修维护以及机关办公用房、干部职工住房规划、征地、设计、施工、分配、管理等工作。
(七)物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干部职工集中住宅区和部分领导分散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八)管理一科
负责市委领导和机关大院的后勤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市委领导及市委办公室赋予的有关工作。
(九)管理二科
负责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大院的后勤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市人大领导及市人大办公室赋予的有关工作。
(十)管理三科
负责市政府领导和两个机关大院的后勤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市政府领导及市政府办公室赋予的有关工作。
(十一)管理四科
负责市政协领导和机关的后勤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市政协领导及市政协办公室赋予的有关工作。
(十二)车管科
负责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及机关用车以及四大机关车辆定编建档、购置、调配、维修鉴定、换季保养、报废更新等工作。
(十三)保卫科
负责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机关大院及所辖物业小区的安全保卫;负责机关集体户口管理。
(十四)医务一所
负责党群部门机关干部、离退休人员公费医疗保障工作;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创建良好的就医环境,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十五)医务二所
负责政府部分部门、政协机关干部、离退休人员公费医疗保障工作;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创建良好的就医环境,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十六)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
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以及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七)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八)监察室。负责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行政监察工作,完成市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离退休干部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