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彭阳县水务局综合设置4个岗位。
(一)文秘综合监督管理岗位
负责协调和督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会务、保密、宣传及档案等工作;承担文件起草、文件审核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负责人事、工资、职称、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车辆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水利职工队伍建设和水利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等建议;承担水利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水利统计、水利资金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
(二)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监督管理岗位
负责编制全县水利水保工程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水利水保工程的规划设计、实施方案;承担水利水保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实施方案等的编制、审查、修改和申报工作;负责水利水保项目的储备、申报及前期论证等工作。贯彻国家有关水利水保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地区水利水保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负责全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开展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织招投标、物资、设备采购工作;负责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认定和等级评定,对工程竣工资料收集归档管理,组织对建成的工程进行竣工验收。负责落实国家、区、市防汛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掌握全县汛情、旱情、灾情,提出具体的防汛抢险、抗旱减灾措施,落实防汛抗旱预案,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负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方案的编制,组织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负责水利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全县水库等水利水保工程运行管理、检查、维护、维修、水费收缴工作;指导基层站、所日常业务,并对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农村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工作;负责供水设施的维修、收费、巡查、管护等监督检查工作,推进城乡用水一体化管理工作。
(三)水资源监督管理岗位
负责执行国家水资源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水资源保护工作;制订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拟订重点河流、水库、水域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资源取水许可、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水域纳污能力,限制排污总量;负责节约用水工作,开展农业、工业、城市和生活节水工作;制订节约用水指标,建设节水型载体,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
(四)水政执法管理岗位
负责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和水事纠纷调处;监督检查水利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规划、行政许可的实施;负责水行政审批事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