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机构领导:领导简介、领导活动;
2.机构设置:机构职能、内设部门、直属单位、机关建设;
3.人事信息:人事任免;
4.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文件、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及反馈;
5.工作规划计划: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工作动态;
6.应急管理:应急预案、预警信息、突发应对;
7.行政处罚:事项信息、处罚依据、处罚案件、救济途径;
8.行政检查:事项信息、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奖惩情况;
9.行政奖励:事项信息、奖励条件、奖励结果;
10.其他权力:事项信息、办理指南、办理情况;
11.财政资金信息:财政预算、财政决算、“三公”经费;
12.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资金清单、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
13.管理办法;
14.招标采购:招标公告、询价公告、更正公告、终止公告、中标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监督查处、违法失信公告;
15.审计信息: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公告;
16.回应关切:领导信箱、微博微信、意见征集网上调查、政务舆情回应。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市审计局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恩施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也可在恩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恩施市审计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恩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根据要求填写后申请;
4.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贯彻落实《恩施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要求,压缩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实行“151015”工作机制。即收到依申请公开1个工作日(当日)内与申请人联系沟通,确定依申请公开签收时间,反馈其申请获得信息的状态; 5个工作日内完成自行办理、补正后办理等情形的回复; 10个工作日完成协同办理情形的回复; 15个工作日完成会商、需要征求第三方或其他机关意见、延期办理情形的回复。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市审计局办公室为恩施市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分管领导马骁。市审计局信息股为综合法规股股室,责任人易东。
(一)受理机构
恩施市审计局综合法规股是本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27号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