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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简介

2022/07/16189 作者:佚名
导读: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公开市统计局以下信息: 1.机构领导:领导及分工情况; 2.机构设置:机构职能、内设部门、直属单位、机关建设; 3.人事信息:人事任免、人事调动; 4.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文件、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及反馈; 5.工作规划计划:工作总结、年度计划、工作动态; 6.财政资金信息:财政预算、财政决算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公开市统计局以下信息:

1.机构领导:领导及分工情况;

2.机构设置:机构职能、内设部门、直属单位、机关建设;

3.人事信息:人事任免、人事调动;

4.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文件、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及反馈;

5.工作规划计划:工作总结、年度计划、工作动态;

6.财政资金信息:财政预算、财政决算、“三公”经费;

7.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资金清单、项目名称、预算规模;

8.招标采购: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嗟商公告、询价公告、更正公告、终止公告、中标成交结果、采购合同、单一来源公示、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投诉监督查处、考核结果、违法失信公告;

9.统计信息:统计报告、统计分析;

1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恩施市统计局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恩施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也可在恩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恩施市统计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恩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根据要求填写后申请;

4.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贯彻落实《恩施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要求,压缩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实行“151015”工作机制。即收到依申请公开1个工作日(当日)内与申请人联系沟通,确定依申请公开签收时间,反馈其申请获得信息的状态; 5个工作日内完成自行办理、补正后办理等情形的回复; 10个工作日完成协同办理情形的回复; 15个工作日完成会商、需要征求第三方或其他机关意见、延期办理情形的回复。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务公开工作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为恩施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分管领导袁勇。市政府办信息股为政务公开责任科室,责任人程旭。

办公室是本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恩施市民族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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