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成都市金牛区城市管理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成都市金牛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挂纪检监察科牌子)。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等工作;承办本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日常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成都市金牛区城市管理局法制督查科。负责城市管理、林业和园林绿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及普法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案件质量评审工作;负责各类城市管理、园林绿化行政违法案件的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队伍作风和执法工作的督查;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受理相关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负责局系统行政审批的指导、协调工作。
(三)成都市金牛区城市管理局基建设备管理科(挂安全监督管理科牌子)。负责全区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拆迁和管理;负责局基建项目的实施和预决算审查;负责全局设备、油料、材料的管理;负责大中型环卫设备的计划、技改、保养、维修、报废;负责本行业(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年度目标、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垃圾处理费收费票据管理;负责对街道办事处征费工作进行考核;参与城市市容环卫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和项目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卫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审核,监督管理相关项目运营。
(四)成都市金牛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科。负责编制全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依法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对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负责对全区环卫招标企业的行业监管和考核;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并实施考核;负责组织、协调全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城市道路的清扫保洁、冲洗降尘;监督管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直管公共厕所粪便的收运处置;负责公共厕所的行业监管;负责环境卫生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区新建、改建道路环卫清扫保洁移交工作和新建小区配套环卫设施的验收。
(五)成都市金牛区城市管理局城市景观管理科。监督管理城市市容景观、城市公共空间景观及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负责对全区城市夜景灯饰的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六)成都市金牛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管理科。负责制定全区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网络目标的制定分解,并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指导;负责协调城市日常管理的综合性问题;牵头组织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扬尘治理工作;负责处置城市管理相关应急突发事件。
(七)成都市金牛区城市管理局绿化建设科(挂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负责编制全区城市林业、园林绿化专业规划;负责制定本区生态林地和各类园林绿地工程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城市“绿线”管理、建设项目绿地指标审核;负责开发小区及新建改建道路等建设项目绿化配套工程的验收、移交工作;审查绿(林)地建设项目的计划和设计方案;负责绿化工程建设的行政监督;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成都市金牛区城市管理局绿化管理科。负责全区林政和林业资源、城市绿地管理;负责全区绿化管理日常工作;负责林业规费的征收和查处破坏林业事件;指导、监督全区林木、林地的流转及林权管理;负责全区林木、林地防、扑火工作;监督管理野生动物的经营;对街道办事处的绿化日常管护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指导、监督区园林绿化工程队开展业务工作。
(九)成都市金牛区城市管理局行政审批科。承办市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成都市金牛区城市管理局计划财务科。负责编制城市管理维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政执法、园林绿化等经费的年度计划;监督管理城市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局资金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负责局财务监控管理,参与局所属单位财务审计;负责罚缴分离工作及罚没票据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负责局固定资产核查和财务情况编报工作。
(十一)成都市金牛区城市管理局人事劳资科。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队伍建设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