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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简介

2022/07/16120 作者:佚名
导读:1、认真学习贯彻新《条例》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承担好全市政务公开的“组织者”、“牵头人”。先后6次组织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

1、认真学习贯彻新《条例》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承担好全市政务公开的“组织者”、“牵头人”。先后6次组织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上级文件精神,提高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弄通搞准政府信息“是什么”、“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的认识和水平 。

2、切实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传递政策惠民温度。对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政策性文件全部公开,并从社会公众角度出发,回答好“解读十问”,讲情述明文件的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特别是针对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真正让老百姓读通看懂。全年通过中国扬州门户网站共计公开政府信息27万余条,做到公开及时、连贯有序、检索便捷,充分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同时,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机构改革,要求各地各部门在门户网站全面公开本机关行政职能和机构设置,并要求市公务员局和新闻出版局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3、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工作,把握答复规范尺度。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意见》(苏政办发〔2018〕112号),进一步细化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规范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存档等工作环节,积极做好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严格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进行答复,切实做到程序规范,依法办理。2019年,全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073件,其中上年结转14件;答复1054件,结转2020年继续办理19件。涉及行政复议案件46件,其中维持21件、纠正11件、其他8件、尚未审结6件,纠正率24%;涉及行政诉讼案件72件,其中维持34件、纠正4件、其他17件、尚未审结17件,纠正率6.9%。

4、完善公开载体建设,拓宽发布渠道宽度。2019年,除根据要求在中国扬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府公报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外,对与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积极利用微博、微信、政务APP等政务新媒体进行推送。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新媒体相关工作的通知》,对工作机构、发布程序、清理规范等工作提出详细的工作要求,清理、整改、关停了一批政务新媒体。同时,按照国办要求,及时组织研究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和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已按国办要求进行更新。

5、着力提升公开实效,强化培训督查力度。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将培训和督查相结合,围绕新《条例》修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工作,结合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各地各部门依申请公开复议诉讼实际案例,并从规范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和流程出发,制作下发《扬州市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内容清单》,先后召开6次培训及督查考核会议,对全市各单位逐家讲解过堂,以案说教、以会代训,参会单位均反映效果较好,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7

规范性文件

143

143

109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9

减4

18565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26

减91

55388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35

减84

508209

行政强制

277

减19

6063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2

减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98

289155万元

注: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数量为市本级数据,不包含县(市、区)行政权力项目数量。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50

 48

 2

 9

13

37

105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27

33

2

4

11

32

60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7

1

0 

0 

2

2

6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8

 0

 0

 0

 0

 0

8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1

1

 0

 0

 0

 0

1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1

 0

 0

 0

 0

2

1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9

0 

0 

 0

 0

0 

9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9

 0

 0

 0

0 

0 

9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9

0 

 0

0 

 0

 0

9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9

 10

 0

 3

0 

1

24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7

 0

 0

 2

0 

0 

19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4

 0

 0

 0

0 

 0

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

 0

0 

0 

0 

0 

5

2.重复申请

16

 0

0 

 0

0 

0 

1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33

2

0 

 0

 0

 0

35

(七)总计

946

47

2

9

13

37

105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8

 1

 0

0 

 0

 0

19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1

11

8 

6

46

24

4 

 16

 13

57

10

 0

1

4

15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情况

2019年,我市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不断变化的新情况、新特点,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然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有待进一步提升。新《条例》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都有较大幅度的修改,虽然我们多次组织各地各部门进行学习培训,但是尚未形成制度性的规范要求。对此,我们正结合实际,积极起草适合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初步拟定了13个工作办法和制度,待完善后下发。

另一方面是在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力度上还需进一步加强。我们在工作中发现,目前市级部门主动公开情况总体较好,但县级部门和乡镇存在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规范等情况。主要原因是基层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变动较为频繁,在工作衔接和具体业务能力上存在缺失。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工作要求》,2020年我们将重点在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上下工夫,切实加强对县市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让各项政策真正传递到基层,打通政策传递的“最后一公里” 。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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