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贸管理以外的职责、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化管理的职责、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化管理有关职责,整合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将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商业贸易局)的内贸管理、产业损害调查、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三)将原市商业贸易局有关煤炭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加强的职责
1、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强化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带动作用。
2、组织实施产业调整和振兴行动计划,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3、推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
4、加强产业创新体系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和科技创新型经济,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5、强化当前经济运行调节和煤电油运等重要生产要素的保障,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6、加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推进经济和社会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工作。
7、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做强做大的指导和服务,发挥规模骨干企业对工业经济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8、加大对工业和信息化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的组织、指导、督促和服务协调力度,不断增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持续力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