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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其它事项

2022/07/16150 作者:佚名
导读:(一)关于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分工。根据《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苏政发〔2005〕38号)规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需转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技术改造项目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上报。 (二)关于资源节约、节能、循环经济管理职责分工。市发展和

(一)关于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分工。根据《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苏政发〔2005〕38号)规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需转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技术改造项目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上报。

(二)关于资源节约、节能、循环经济管理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全市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清洁生产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协调实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全社会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节能及工业、通信业领域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促进政策。

(三)关于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和运行方面的职责分工。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工作,做好重点物资运输的组织、协调与调度。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有关部门编制和实施运输体系计划,并做好与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

(四)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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