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建筑管理股
负责建筑行业管理;拟订我县建筑行业的有关规章;监督建筑业技术进步、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等规章制度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执行;负责基建项目开工报建的审批;参与工程招标投标和工程质量及监理机构的监督、检测、验收和上报;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园林等建筑企业的资质审查管理工作;负责散装水泥的推广、墙体革新材料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的有关工作,负责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跨地区经营的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二)人事财务股
负责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职称改革、党务、宣传以及工会、青团、妇女、计划生育工作;编制各项经济计划、局机关内部经济收支运转,对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实施财经管理、指导和监督。
(三)综合股
负责建设系统的资料、统计工作及局机关政务协调工作、文件收发、机要保密、来信来访、法制建设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与上报;负责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做好局机关公有财产管理、会务安排、后勤服务、环境卫生、值班保卫、公务车辆调配安排等工作。
(四)房地产管理股
负责房产行业管理,拟订相关的规章和管理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监督;指导房地产市场、房产开发经营、房屋商品化、房产登记发证和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经营机构的资质审查;指导监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五)村镇建设股
主要指导和协助全县各乡镇(除县城规划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所负责的村镇规划的编制、修订和建设管理工作。
做好全县乡镇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核发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